我知道变量可以分为两类ways:-
第一种方法是根据它们的范围将它们分为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。当一个类示例的所有方法都可以访问该变量时,即在整个类中,则称为全局变量;当该变量只能在类示例的一个代码块中访问时,称为局部变量。
第二种方法是将它们分类为类/静态示例/非静态变量。类/静态变量是那些属于类的变量,对于类的所有示例,这些变量只存在一个副本,并且由它们共享。示例变量是属于类示例的变量,并且为每个示例创建单独的副本。
我的导师说示例变量只能在函数外声明。为什么会这样?局部变量不能是示例变量吗?
我知道变量可以分为两类ways:-
第一种方法是根据它们的范围将它们分为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。当一个类示例的所有方法都可以访问该变量时,即在整个类中,则称为全局变量;当该变量只能在类示例的一个代码块中访问时,称为局部变量。
第二种方法是将它们分类为类/静态示例/非静态变量。类/静态变量是那些属于类的变量,对于类的所有示例,这些变量只存在一个副本,并且由它们共享。示例变量是属于类示例的变量,并且为每个示例创建单独的副本。
我的导师说示例变量只能在函数外声明。为什么会这样?局部变量不能是示例变量吗?
4条答案
按热度按时间ipakzgxi1#
如果在方法中声明一个变量,它就是属于该方法的局部变量。当方法终止时,它将超出范围。使变量属于示例的唯一方法是直接在类下声明它,即在任何方法之外。
编辑:
以下是@yeikel建议的示例:
9lowa7mx2#
如果它们是在方法内声明的,则它们仅在方法范围内。方法运行后,变量被销毁。
d8tt03nd3#
只有全局变量可以分为示例变量和静态变量。函数中的变量是函数的局部变量,既不属于类也不属于对象。示例变量属于对象,静态变量属于类。
vulvrdjw4#
在java中,有示例、静态和局部变量。
静态变量是属于类本身的类级变量,因此所有类/对象都维护和使用一个副本。当类被类装入器装入时,它们被激活,而当类被卸载时,它们就死了。
示例变量绑定到类的示例,即对象。因此,创建的每个对象都有一个变量的副本。基于访问修饰符,在类外对其用法施加限制(通常是私有的,通过getter和setter访问)。它们在创建示例时变为活动状态,在垃圾收集器看到对象没有指向它的有效/正在使用的引用时变为消亡状态。
局部变量是方法级变量,即它们是方法的局部变量。这些变量是在调用方法时创建的(无论是以静态方式还是通过对象引用),当方法执行完成时,或者换句话说,当方法将控制权返回给调用者时,这些变量就消失了。
希望这有帮助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