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设我有一个CreateObject和一个UpdateObject端点,它们都有一个相同的请求主体。使用两个单独的请求对象(即CreateObjectRequest和UpdateObjectRequest)更合适,还是使用一个共享的请求更合适?即对象请求?我喜欢为每个端点显式命名请求的想法,但感觉没有必要,所以我只是想知道是否有某种约定什么样的情况
db2dz4w81#
恕我直言,这取决于机会:
这可能发生在以下情况:1.未记录该对象是共享的1.未阅读文档1.测试不充分或未测试
1条答案
按热度按时间db2dz4w81#
恕我直言,这取决于机会:
这可能发生在以下情况:
1.未记录该对象是共享的
1.未阅读文档
1.测试不充分或未测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