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++ 函数原型作用域示例

crcmnpdw  于 2023-06-07  发布在  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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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函数原型作用域的定义(3.3.4/1 N3797):
在函数声明中,或者在函数定义(8.4)的声明符之外的任何函数声明符中,参数的名称(如果提供)具有函数原型范围,该范围在最近的封闭函数声明符的末尾终止。
我们能举一个例子来描述这个规则吗?

guicsvcw

guicsvcw1#

这里有一个简单的例子

int a;

void f( int a, int a );

编译器将对第二个参数a发出错误,因为它的名称与第一个参数的名称一致。也就是说,编译器将报告名称a的重定义。在同一作用域中定义了两次相同的名称。
或者另一个例子

struct A {};

void f( int A, struct A );

第一个参数名称隐藏了结构名称,因此第二个参数使用结构的详细名称定义。

vcudknz3

vcudknz32#

这里有一个例子,涉及一个相对罕见,但有时会遇到的错误

void foo(struct S *v);

struct S {
  int i;
};

int main() {
  struct S *p = 0;
  foo(p);           // ERROR: incompatible pointer types
}

上面的代码是病态的(借用C++术语),因为在声明foostruct S还不知道。因此,foo原型中的struct S被解释为一个新类型的前向声明。它有 function prototype scope。一旦原型结束,它就超出了范围。这意味着foo原型中的struct S声明与其后的struct S声明完全无关。这是两种不同的类型。main中的指针pfoo的参数类型不兼容。代码格式不正确。
请注意,如果交换struct S的声明和foo的原型,则w原型中的struct S声明不再是前向声明。假设引用先前声明的struct S。代码变得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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